员工2个月迟到19次被辞退,法院判决,公司合法!
员工2个月迟到19次被辞退,法院判决:公司合法!
一则“员工2个月内迟到19次被公司辞退,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”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,该案件不仅明确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边界,也为劳动者敲响了遵守劳动纪律的警钟。
案情回顾:频繁迟到引发辞退,员工不服起诉
据法院披露,李某系某公司员工,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:“员工应遵守公司考勤制度,无故迟到、早退、旷工累计达到一定次数,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。” 欧博开户地址
欧博官网 aabbgg77 在2023年某连续2个月内,李某累计迟到19次,其中多次未提前向主管请假,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多次口头提醒李某,并通过邮件、书面通知等形式告知其迟到行为已违反公司规章制度,要求其立即改正,但李某仍未重视,迟到情况依旧。
此后,公司依据《员工手册》中“连续2个月内累计迟到15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,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”的条款,向李某发出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,李某不服,认为公司处罚过重,遂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,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支付赔偿金后,公司不服起诉,一审、二审法院均判决: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,无需支付赔偿金。
法院判决:公司制度明确,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
法院审理认为,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”的规定。
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有效,该公司《员工手册》及考勤制度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(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),并向李某进行了公示告知,其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对李某具有约束力。 皇冠會員登錄入口
皇冠足球会员开户 李某的迟到行为构成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”,劳动合同及《员工手册》明确将“连续2个月内累计迟到15次以上”列为严重违纪情形,李某在2个月内迟到19次,已远超约定标准,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,已通过多种形式对李某进行提醒和督促,给予其改正机会,但李某仍未履行基本的劳动义务,其行为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综上,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,李某的诉讼请求被驳回。
案件启示:劳动纪律是底线,双方都需重视
该案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提供了重要启示:
亚星官网电脑版 对用人单位而言:
- 制度建设要“合法+合规”,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,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,并通过民主程序制定、公示告知劳动者,确保制度的有效性。
- 管理过程要“规范+留痕”,在劳动者出现违纪行为时,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、沟通,并保留相关证据(如考勤记录、书面通知、沟通记录等),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违法解除风险。
对劳动者而言:
- 遵守劳动纪律是基本义务,按时出勤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前提,频繁迟到、旷工不仅影响工作效率,更可能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,面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。
- 重视制度,理性维权,劳动者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,明确自身权利义务,如认为用人单位的处罚决定不合理,可通过协商、仲裁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,而非消极对抗。
亚星官网会员登录 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,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维护,用人单位依法行使用工自主权,劳动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,才能构建“双赢”的用工环境,本案再次提醒:迟到看似小事,但累积到一定程度可能触及“红线”,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,都应对劳动纪律保持敬畏之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