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嘱外甥变外孙,亲戚对簿公堂,一份手写遗嘱引发的风波
一起因遗嘱中关键称谓歧义引发的亲属间对簿公堂的案件,引发了人们对遗嘱订立规范性和家庭关系的深刻反思,本是一份寄托老人最终意愿的手写遗嘱,却因“外甥”与“外孙”一字之差,让原本和睦的亲戚反目成仇,最终对簿公堂,令人唏嘘。
皇冠入口官方網站 案件的主人公是一位年逾八旬的李老太,一生辛劳,李老太膝下无子女,丈夫早逝,唯一的依靠便是自己的弟弟王老伯一家,王老伯膝下有一子一女,儿子小王是李老太的外甥,女儿小张则是她的外孙女,多年来,小王夫妇对李老照料有加,端茶送水,嘘寒问暖,亲如子女,而外孙女小张则因在外地工作,探望相对较少,李老太心中感激,一直想着将自己的积蓄和一套老房子留给照顾自己多年的外甥小王。
思虑再三,李老太决定立下遗嘱,将自己的身后事和财产安排清楚,由于文化程度不高,李老便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,在遗嘱中,她明确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留给“一直照顾我的外孙小王”,这份遗嘱写好后,李老太当着几位亲友的面进行了宣读,并亲手交给了小王,小王也当场表示会好好照顾姨妈,安心接受这份心意,亲友们听后,也并未提出异议,事情似乎就此尘埃落定。
万利备用网址 几年后李老太安详离世,就在家人准备处理后事时,一份意想不到的争议悄然爆发,原来,李老太的外孙女小张在整理遗物时,发现了这份遗嘱,当她看到“留给我的外孙小王”时,顿时愣住了,小张认为,母亲是王老伯的女儿,自己是李老太的亲外孙女,遗嘱中明确写的“外孙”应该是指自己,而舅舅小王是“外甥”,她认为,姨妈在书写时可能是一时笔误,或者对“外甥”、“外孙”的称谓混淆了,自己作为李老太血缘更近的外孙女,理应继承遗产。
小王则坚决否认,他表示姨妈当时亲口宣读遗嘱时,说的就是“留给我的外甥小王”,自己也正是以“外甥”的身份接受遗嘱的,那份手写遗嘱上的“外孙”,一定是姨妈年纪大了,记错了称谓的写法,本意就是指自己这个“外甥”,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相让,原本和睦的亲戚关系因此急转直下,从激烈的争吵发展到对簿公堂。
法庭上,这场“一字之争”成为了案件的焦点,小王一方主张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规定,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,这份遗嘱确实是李老太亲笔书写,有其签名,虽然“外孙”的表述与“外甥”的身份不符,但结合李老生前的口头表述、小王实际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事实,以及双方长期以来对外甥、外孙称谓的模糊认知,应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出发,推定遗嘱中的“外孙”实为“外甥”的笔误,遗嘱内容合法有效。
而小张一方则认为,遗嘱是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,必须严格按照文字内容来理解。“外甥”和“外孙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,前者指姐妹的儿子,后者指女儿的子女,法律对文书的解释要求尊重字面意思,不能随意进行推测和篡改,既然白纸黑字写的是“外孙小王”,而自己正是李老太的外孙女,那么这份遗嘱就应该指向自己,如果认定是笔误,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,而不仅仅是单方面的陈述。 皇冠游戏账号注册
法院审理后认为,自书遗嘱的核心在于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,本案中,李老太在订立遗嘱时,小王对其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,而小张在外地工作,照料较少,从常理推断,李老太将财产留给主要照顾自己的外甥小王,更符合人之常情,李老太在书写遗嘱后,曾当众宣读,小王作为“外甥”接受,也印证了其真实意愿,遗嘱中将“外甥”误写为“外孙”,属于明显的笔误,根据《民法典》关于解释意思表示的规定,可以结合遗嘱人的真实意愿、相关事实以及当地生活习惯等,综合认定遗嘱的真实内容,法院判决认定该遗嘱有效,遗产由外甥小王继承。 欧博官网 aabbgg77
这场因“一字之差”引发的官司,最终以法律的裁决落下帷幕,但留给亲属间的裂痕却难以轻易弥合,它警示我们,订立遗嘱绝非儿戏,尤其是对于文化程度不高或对法律术语不熟悉的老年人,最好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,确保遗嘱内容清晰、准确、无歧义,避免因一时的疏忽或对词语的误解,给家人留下不必要的纷争和伤痛,毕竟,一份严谨的遗嘱,不仅是财产的安排,更是对亲情最后的守护与传承。 皇冠网出租




